厚黑学

作者:李宗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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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胡萝卜加大棒”是旧时做领导使的惯招。那种既打又哄的伎俩曾使多少职员诚惶诚恐,而当今做领导的第三件事所使的“棒与杀”却是“当今领导”应遵循的十大原则。
“挺”“活”结合方可成大业
著名军事家孙武把战争环境分成许多种类,其中最险要的一种环境叫做“死地”。何谓死地?孙武解释说:“疾战则存,不疾战则亡者,为死地。”“无所往者,死地也。”意思是,前后受阻,背负险固,战斗还有生存的可能,不战则惟有死路一条,这就是军事上的死地。
曾国藩自从统率军队以来,就没有生还的打算,所以经历种种危难,都视死如归,凛然不屈。这种挺拔至诚,感染和影响了他的下属、士兵和兄弟。所以湘军阵亡的文武官兵,按在册所记载的,就多达一万多人。咸丰八年(1858年),三河镇战役中,他的胞弟曾国华随李续宾征战,使用单骑冲击敌阵的方法,不幸陷阵而死。
曾国藩取得战争胜利的功绩,数不胜数。在取胜无望的时候,他孤注一掷,拼命力争;在危难紧急的关头,他坚定不移,百折不回,这都是由于他“挺”的精神和学识,不因生死安危而改变自己的初衷。
在做人和做官的大是大非问题上,曾国藩抱定不改初衷的“挺”字精神,将其作为创业的基本原则,赢得了忠臣的美誉。然而,这并不是说曾国藩对任何事情都要不作任何变通的墨守陈规,在许多具体的战术和策略上,曾国藩则表现出充分的灵活性,这种灵活性保证了处世的圆满和全面,从另一个角度又保证了他能够坚持挺下去。
这种“挺”与“活”的结合,并不违背曾国藩所奉行的儒家道德和处世法则。曾国藩指出,为了坚守大事大非,有时不拘泥于过去的言行,这是连孔子也赞成的做法。
孔子住在陈国的时候,有一次离城外出。他经过蒲国时,正好公叔氏在蒲国谋反。蒲国的人就扣留住孔子,对他说:“如果您不去卫国,我们就让您走。”孔子就和他立盟。但孔子出了蒲国东门以后,就立刻去了卫国。子贡说:“这样做不是违背了盟约吗?”孔子说:“这种被迫立的盟约,鬼神是不会理会的。”
因此,为人应该讲信用,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,如果为了一个不当的誓言限制自己今后的进取,是愚蠢透顶的。曾国藩之所以能够将“挺”字与“活”字结合起来运用,是因为他对儒家思想的精微体会到了至深至透的缘故。
做领导立威的九大原则
凡事都要有规矩,有统一的标准,这是不乱纲纪,不偏离目标的重要方法。一但有了法,则可以直言管理,严格要求,保证各层次的人才都按照一致的步伐前进。当然,我们也要注意这样一个问题,就是要执法必严。有些人认为立法要严,执法要宽松,法无情,人有情。这个道理听起来很对,但实际上是以情代法或者说是以情废法。所以,应该改为立法适情,执法无情,以避免任何人以身试法。此处所说之法,就讲的是管人的基本原则和精神。
一、管人以威
要使领导者的威信建立在人才的心中,这样即使用才时,把他指使到很远的地方去,他也不会违背或背叛领导者的旨意。这种威信绝非威严、严厉所能奏效,它靠的是领导者平日行动中的凛然正气所感染,靠的是领导者经常对属下的爱护之心所熏陶。孟子曰:“君子以仁有心,以礼存心。”意即君子是用仁爱和礼仪来铸造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,这样才能使人才不违背。
二、以暴制暴
与小人相比较,悍将不但无德,而且粗鲁、莽撞,因此,要想利用悍将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。但是,悍将的优点是勇敢、不惜力,冲锋陷阵的时候,还真少不了他。所以,悍将就像烈马,要想使用他,先要收服他。
什么人能收服悍将呢?有两种人:一种是比悍将更强悍的人;另一种是有威严,能震慑住悍将的人。
清代时陈国瑞,此人原是蒙古王爷僧格林沁的手下大将。他从未读过书,更不知道什么德不德,只要开口就说脏话,只要想干的事,任天塌下来也要办成。
当年他十五岁时,在家乡湖北应城投了太平军,后来又投降清军,几经辗转被收在僧格林沁部下。据说他异常骁勇,打仗时,炮弹击碎了他手中的酒杯,他不但不避,反而抓起椅子,端坐在营房外,高叫“向我开炮”,使手下都很敬畏他。
要说他是粗鲁莽撞之人,僧王比他有过之无不及。传说僧王是个暴虐、狂躁、喜怒无常之人,听手下汇报战况也要到处走动,赞赏时不是割一大块肉塞进对方嘴里,就是端一大碗酒强迫别人喝下去。发怒时则用鞭子抽打或冲过去拧脸扯辫子,搞得很多人都难以接受,但这陈国瑞不怕这僧王。而是打心眼里佩服僧格林沁。在他的指挥下屡打胜仗,这足以说明以暴制暴———恶管术的效果。
三、以严制狂
聪明的领导人,对于狂妄的下属能够采用威严的管理方法,加以制服,他们采用的就是以严制狂———威管术。
清代僧王死后,曾国藩接替剿捻事宜,与猛将陈国瑞打上了交道。当处理陈国瑞与刘铭任所统率的两军械斗事宜时,曾国藩感到只有让他真心地服自己,才有可能在今后真正地使用他。于是,曾国藩拿定主意,先以凛然不可侵犯的正气打击陈国瑞的嚣张气焰,继而历数他的劣迹暴行,使他知道自己的过错和别人的评价,当陈国瑞灰心丧气,准备打退堂鼓时,曾国藩话锋一转,又表扬了他的勇敢、不好色、不贪财等优点,告诉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将才,切不可以莽撞自毁前程。使陈国瑞又振奋起来,紧接着,曾国藩坐到他面前,像与儿子谈话那样谆谆教导他,给他订下了不扰民、不私斗、不梗令三条规矩,一番话说得陈国瑞口服心服,无言可辩,只得惟惟退出。
但是,陈国瑞的莽性难改,所以一回营就照样不理睬曾国藩所下命令。看到软的作用不大,曾国藩马上请到圣旨,撤去陈国瑞帮办军务之职,褪去黄马褂,责令戴罪立功,以观后效,并且告诉他再不听令就要撤职查办,发往军台效力了。陈国瑞一想到那无酒无肉、无权无势的生活,立即表示听曾大人的话,率领部队开往指定地点。
就这样,曾国藩以软硬兼施的办法,剃了陈国瑞这个刺头。
四、管人不能徇私枉法
春秋时,公孙仪任鲁国的宰相,他很喜欢吃鱼,国内的人都争买鱼献给他,公孙仪一概不接受。他弟弟问他:“你既喜欢吃鱼,为什么又不要呢?”公孙仪回答:“正因为我喜欢吃鱼,所以才不接受别人送的鱼。如果接受了别人的鱼,必然要按别人的意愿办事,那就可能触犯法律;触犯法律,就会被免去宰相;免去宰相,虽然喜欢吃鱼还会有谁给你呢?不接受鱼而不被免去宰相,这样,虽然没有要人家的鱼,但却能长久地自己买鱼吃。”
这样清醒,实属不易。他很辩证地认识到只有不吃别人的鱼,才能真正长远地靠自己吃鱼。世上不知有多少人没有公孙仪这份智谋。在小利面前,贪心过剩,结果被别人牵住了鼻子。特别是一些已取得一定地位和成功的人,由于权力和影响超出常人,人们对你一般都是有所求的。一些居心叵测的人当然会对你曲意奉迎,投你所好。如果贪图小利,成了别人的工具,那么违法乱纪之事就在所难免了。